热点解读|婴儿趴睡引发的悲剧

时间:2020-04-28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55

事件来源于微博

#婴儿趴睡死亡涉事公司经营活动被停止#【婴儿疑趴睡身亡后续:涉事公司经营活动被停止】4月22日,一名新手妈妈训练3个月大婴儿趴睡,婴儿在趴睡过程中啼哭不止,2小时后不幸身亡。目前,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事公司上海昶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介入调查。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注册地并没有办公场所和相关办公人员,法定代表人杜聪人在美国。金山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已经联系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第一时间要求他们目前停止经营活动,并要求其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资料。

 

律师解读

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 律师   蔡梦玲

(一)  育儿培训机构的责任

1、合同关系

       婴儿母亲付费购买婴幼儿睡眠引导课程,其与育儿培训机构以其他形式订立事实合同关系。育儿培训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婴幼儿睡眠引导课程,其中包括婴儿趴睡课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协助等合同随附义务。即育儿培训机构提供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婴儿的良好睡眠习惯,其在提供课程的同时应协助指导父母运用在日常的育儿睡眠中。该母亲在孩子翻身趴着睡觉一直哭,向群内的指导老师寻求帮助时,育儿培训机构老师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指导、协助义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育儿培训机构的违约行为造成孩子趴睡身亡时,侵害了其人身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关系

       育儿培训机构倡导婴儿趴睡,且据其他学员介绍,趴睡过程中如非婴儿大哭应不干预。育儿培训机构作为经营育儿知识的专业机构,所获得的信息和技能相比非专业人士更全面、更强,更能预见趴睡存在一定风险,其应协助指导父母的日常育儿睡眠训练。育儿培训机构提供婴儿趴睡课程却未履行协助指导义务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注:上述分析均基于婴儿因趴睡窒息死亡,损害结果与育儿培训机构提供趴睡课程存在因果关系。

(二) 婴儿母亲的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该母亲在孩子刚刚入睡突然翻身变成趴睡时;下午一点左右孩子一边哭泣一边翻动时;在孩子扯着嗓子吼时;在201分孩子不断试图抬头,蹬四肢,哭声减弱,声音嘶哑,头部埋在皱起的床褥中,并在之后哭声断断续续,多次试图抬头哭泣时;在208分孩子哭声停止,四肢动作幅度变小,只偶有晃动,仍在试图抬头但未果,面部埋在皱起的床褥中,十几秒后,手脚不再动作,头部也停止动作时。在1点到208分的时间里,该母亲有无数次机会避免这次悲剧的发生,却任由孩子哭泣长达1个小时,任由孩子头部埋在皱起的床褥中,对孩子抬头哭泣的求救信号视而不见,直到下午302分才发现孩子闷到没呼吸。其明知捂住口鼻会导致窒息,仍然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直接导致孩子身亡,该母亲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