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徒刑终改判,律师辩护获新生

时间:2016-06-13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10

【刑辩风采】成功案例

十年徒刑终改判,律师辩护获新生

【简要案情】

胡某,女,现年37岁,汉族,离异,父母年老退休(母亲打工中),女儿正读小学,系仁寿县某事业单位出纳,六年前因涉嫌贪污被立案侦查、起诉、审理,于2013年6月被以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锒铛入狱(之前一直被取保候审),其亲朋好友闻讯大惊失色,整个家庭陷入极度悲哀中。

【辩护工作】

达宽律师白常钦、黄新强受胡母委托为其二审提供辩护,辩护律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为由提出辩护,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14年2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7月7日,重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即公诉机关指控胡某构成贪污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胡某自认构成玩忽职守罪不持异议,并认为胡某具有当庭自愿认罪和自首情节等,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重审法院全部采信了辩护人的意见,改判胡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至此,发现错账主动报案六年,经历了立案、侦查、一审、二审和重审并于上诉与重审期间被羁押一年多的胡某终于获得自由。成功的辩护,奇佳的效果,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撰稿律师:黄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