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依照宪法规定确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的法律地位。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3月26日,我所开展监察法专题培训学习会,全所律师共计20余人参加。
此次学习会详细阐述了监察法的前世今生,包括立法历程、条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修改问题以及作为律师应该重点关注的几方面,增强了律师的理论知识储备,为律师开展以后的工作奠定了相应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