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修改中国钢棒反倾销初裁结果

时间:2024-04-2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6

2024420日,智利财政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称,将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制造直径小于4英寸研磨球的钢棒的临时反倾销税由10.3%19.8%变更为24.9%,即对中国涉案企业均征收24.9%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4327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于最终措施发布之日起终止。本案涉及智利税号7228.3000项下的产品。

2023129日,智利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制造直径小于4英寸研磨球的钢棒自主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327日,智利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宝武杰富意特殊钢有限公司(Baowu JFE Special Steel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10.4%、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Daye Special Steel Co.,Ltd.)临时反倾销税为10.3%、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ongbei Special Steel Group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19.8%、中国其他涉案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19.8%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